关于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学院全面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21]7号)、《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体艺[2018]3号)、《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教体艺厅函[2021]1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3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41号),进一步营造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氛围,推动全院行动起来,努力让每个学生都有一个光明的未来,学生工作部决定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0月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班会活动。各班组织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学生用眼行为改进率和近视防控知识知晓率。充分利用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团提供的多样化科普宣传素材,引导学生关注自身视力状况,提高眼保健意识,养成健康用眼习惯。各班将班会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做好记录,将图片资料与文字材料一并于10月7日前上报学生工作部郑洋老师。
(二)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月”主题板报评比活动。各班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布置关于“近视防控宣传月”主题的黑板报,各系布置主题展板,进一步加强宣传科学近视防控知识和近视危害性,引导学生提高眼保健意识,营造爱眼护眼的健康氛围。
(三)发起“拒绝手机进课堂”倡议活动。由各级学生会发起倡议,进一步宣传学生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倡议广大学生拒绝手机进课堂,科学理性对待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共同控制“视屏时间”,远离“电子保姆”,引导学生注重保护视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署。各系要高度重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下学生视力保护工作,统筹推进、部门联动、聚焦关键,主动作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
(二)丰富形式。各系要扣紧主题,因地制宜,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爱眼护眼科普宣传。
(三)注重实效。各系要切实履职尽责,谋实事、出实招、见实效,加强近视防控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