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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与实施工作的意见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学院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总体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安排教学任务的规范性文件,是实施专业人才培养和开展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全国教育大会部署,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按照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推进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的落地实施,保证学院人才培养遵循基本规范和持续改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院教学改革和内涵建设的实际需求现就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国教育大会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以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为基本遵循,本着专业与产业、职业岗位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的原则,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快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全面发展

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授基础知识与培养专业能力并重,强化学生职业素养养成和专业技术积累,将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二)坚持标准引领,确保科学规范

以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教学仪器设备装备规范等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为基本遵循,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对接有关职业标准,服务地方和行业发展需求,高标准编制人才培养方案,提高其科学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三)坚持遵循规律,体现培养特色

遵循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成长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处理好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学历证书与各类职业培训证书之间的关系,整体设计教学活动。

(四)坚持完善机制,推动持续改进

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建立健全行业企业、第三方评价机构等多方参与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动态调整机制,强化教师参与教学和课程改革的效果评价与激励,做好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与反馈。

(五)坚持多方参与,促进产教融合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规划设计、方案研究起草、论证审定等各环节要注重充分发挥行业企业、教研机构、校内外一线教师和学生代表的作用,要充分考虑本专业师生(尤其是本专业毕业生且从事与本专业相关度较高的工作)意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避免闭门造车、照搬照用;方案整体设计应体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新要求,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落实到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和实施的全过程,课程教学内容及时反映新要求、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

(六)坚持适应社会需求,促进服务产业发展

以专业调研为基础,主动适应本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需要,以优势和特色专业为核心,强化相关专业群建设,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及时跟踪产业最新技术发展,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努力实现专业群与产业链、专业与岗位、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的有机对接,使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更加贴近社会经济发展和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不断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七)坚持强化实践、促进理实交融

要充分考虑校内外实践教学资源,优化实践教学体系设计。以实践教学为主线,做好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的设计,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要加强实训、认知实习、顶岗实习、毕业实践等实践教学环节的系统设计和合理安排,做到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有机结合,强化学生专业技能和职业能力培养,努力实现理实交融。

三、主要内容和制订要求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当体现专业教学标准规定的各要素和人才培养的主要环节要求,包括专业名称及代码、入学要求、修业年限、学历类型、职业面向、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学时安排、教学进程总体安排、实施保障、毕业要求等内容,并附教学进程安排表等。各专业可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需求,结合学院办学定位、专业特色等制订人才培养方案,但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明确培养目标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基础课程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科学合理确定专业培养目标,明确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保证培养规格。要注重学用相长、知行合一,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的职业适应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不断加强学院思想政治工作,持续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技术技能培养、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穿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切实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

(二)规范课程设置

按照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两类。

1.开齐开足公共基础课程

公共基础课程包括必修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公共基础必修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军事课、大学生心理健康、职业生涯准备与规划、创新创业教育、就业指导、劳动实践、安全教育等课程;将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课程、党史国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信息技术、语文、数学、外语、健康教育、美育课程、职业素养等列为公共基础必修课程或限定选修课程。各系部应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开满、开足公共基础课程。

公共选修课程包括国家安全教育、节能减排、绿色环保、金融知识、社会责任、人口资源、海洋科学、管理等内容涵盖人文素养、科学素养方面的7个模块的公共选修课程体系,同时将有关知识融入到专业教学和社会实践中。

2.科学设置专业(技能)课程

专业(技能)课程包括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拓展选修课程。各专业课程设置要与培养目标相适应,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精神的培养,一般按照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确定6—8门专业核心课程和若干门专业课程。

专业拓展选修课程是为了拓展学生专业大类或专业群内的其他相关知识,拓宽就业渠道,培养专业相关领域技能而设置的课程。专业拓展选修课程可按专业(群)分不同方向、不同层次、不同培养方式等需要进行设置。

(三)合理安排学时

各专业总学时数不低于2500学时,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公共基础课程学时应当不少于总学时的1/4,选修课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应当不少于10%。各类课程均按18学时折合为1学分。

(四)强化实践环节

加强实践性教学,确保实践性教学学时数不少于总学时数50%。积极推行认识实习、顶岗实习等多种实习方式,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学生顶岗实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可根据专业实际,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各系部要建好用好各类实训基地,强化学生实习实训。统筹推进文化育人、实践育人、活动育人,广泛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五)严格毕业要求

每学期的考试科目应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和专业人才培养需求确定,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应加强过程考核。原则上除体育课、考查课、实操考核课外,其他考试课应安排在每学期集中考试周进行考试。分段教学的考试课程经许可后,可在教学结束时报教务处组织考试。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结合学院办学实际,应进一步细化、明确学生毕业要求严把毕业出口关,确保学生毕业时完成规定的学时学分和教学环节,结合专业实际组织毕业前考试(考核),保证毕业要求的达成度,坚决杜绝“清考”行为。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按照学院的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将延期毕业、结业或肄业。

四、制订流程

(一)规划与设计。学院根据工作基础和办学实际,统筹规划、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的具体工作方案。各专业成立由行业企业专家、教科研人员、一线教师和学生(毕业生)代表组成的专业建设委员会,共同做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各专业填写提交《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修订)申请表》,经系部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二)调研与分析。各专业建设委员会要做好行业企业调研、毕业生跟踪调研和在校生学情调研,分析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明确本专业面向的职业岗位(群)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以及针对职业能力要求的相应支撑课程,形成专业人才培养调研报告。

(三)起草与审定。各专业参照国家专业教学标准,参考《xx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参考格式及有关说明》,结合调研和分析结果,研究起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准确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合理构建课程体系、安排教学进程,明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资源、教学条件保障等要求。各专业建设委员会审定人才培养方案,填写《人才培养方案审核认定表》,签署审核意见,并由教务处审核合格后,统一提交学院党委会审定。

(四)发布与更新。经学院党委会审定通过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校按程序发布执行,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教务处和各系通过学校网站等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学院各系要建立健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情况的评价、反馈与改进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技术发展趋势和教育教学改革实际,及时优化调整,不断提高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五、实施要求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根本保证。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领导。学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人才培养方案有关问题,党委书记、院长作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的第一责任人,与教学副院长共同研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

(二)强化课程思政。积极构建“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大格局,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三全育人”,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技术技能培养的有机统一。结合学生特点,创新思政课程教学模式。强化专业课教师立德树人意识,结合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梳理每一门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发挥专业课程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推动专业课教学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紧密结合、同向同行。

(三)组织开发专业课程标准和教案。根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体要求,制(修)订专业课程标准,明确课程目标,优化课程内容,规范教学过程,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指导教师要准确把握课程教学要求,规范编写、严格执行教案,做好课程总体设计,按程序选用教材,合理运用各类教学资源,做好教学组织实施。

(四)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建设符合项目式、模块化教学需要的教学创新团队,不断优化教师能力结构。健全教材选用制度,选用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等的高质量教材,引入典型生产案例。总结推广现代学徒制试点经验,普及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等教学方式,广泛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推广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理实一体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推动课堂教学革命。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打造优质课堂。

(五)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有机融合。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新要求,全面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积极推动教师角色的转变和教育理念、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教学评价等方面的改革。加快建设智能化教学支持环境,建设能够满足多样化需求的课程资源,创新服务供给模式,服务学生终身学习。

(六)改进学习过程管理与评价。严格落实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要求,加大过程考核、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严格考试纪律,健全多元化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学生学习过程监测、评价与反馈机制,引导学生自我管理、主动学习,提高学习效率。利用实习管理平台强化顶岗实习、毕业实践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全过程管理与考核评价。

(七)完善专业诊改机制持续改进。学院要聚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与实施,进行常态化周期性的自主诊改,建立专业及其人才培养方案随产业发展、培养对象不同的动态调整机制。